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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利現狀難改 鋼鐵“走出去”勢在必行 二維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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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國內外經濟增速持續放緩,鋼鐵市場需求嚴重萎縮,整個行業產能嚴重供過于求的背景下,鋼鐵行業微利經營的現狀在短期內難以改變。在日前召開的2015(第四屆)中國鋼鐵技術經濟高端論壇上,全聯中小冶金企業商會原名譽會長趙喜子認為,現在我國鋼鐵需求不斷萎縮,化解產能的速度已經趕不上過剩的速度,表明化解產能過剩是一個長期過程,不可能在“十三五”期間完成。 把目標投向國外 趙喜子指出,我國鋼鐵產業經過多年的發展,如今已經不是“只大不強”了。但在過去幾十年,我國鋼鐵企業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國內,今后形勢發生了變化,迫使鋼鐵企業把目標投向國外。今年1~7月,我國PMI、克強指數、工業增加值、工業企業利潤、進出口、固定資產投資規模、房地產開工面積、宏觀經濟景氣指數、財政收入等數字均不看好,表明我國經濟活躍度降低,實體經濟發展低迷。 盡管我國推出多項穩增長政策和措施,但社會資本投資意愿和投資能力下降。由于受財政收入下降、投融資平臺切割、地方債務清理等政策調整的影響,中央和地方政府擴大投資有心無力,政府投資能力下降。更為重要的是,由政府主導的基建投資和民生服務等手段不像以前那樣有效,投資對GDP增長的拉動非常有限,投資效率明顯下降,最終導致投資信心下降,加大了穩增長的難度。 趙喜子認為,當前對鋼鐵行業不利的局面,短期內難以扭轉,我國鋼鐵企業轉型勢在必然,“走出去”勢在必然。雖然我國鋼鐵“走出去”有利于化解國內的過剩產能,但“走出去”與化解產能過剩不能互為因果。據預測,“十三五”末,我國鋼鐵產量很有可能在6.5億噸左右,合理產能應該保持在8億多噸。從現在的12億噸到8億多噸,需要壓縮4億噸,每年要化解7000多萬噸,困難很大。根據現在摸底情況,我國“走出去”的鋼鐵企業五年之內在國外的產能也就1000萬噸左右,而且國有企業不多,與國內壓縮產能沒有對應關系。 “走出去”存在很大風險 事實上,從2011年四季度開始,我國鋼材下游需求放緩,鋼鐵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突出,行業盈利水平進入微利或虧損狀態。未來五年甚至十年,將是我國鋼鐵行業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轉型階段,同時必將是通過搬遷調整、兼并重組、“走出去”等方式逐步實現產業布局與資源支撐,市場需求運輸條件相協調的發展階段。而我國“一帶一路”戰略的提出,目的就是減少我國經濟對工業制成品出口的依賴,密切我國工業化與“一帶一路”沿線國家之間的聯系,有利于資源在全球的優化配置,有利于我國將產品“走出去”與投資“走出去”相結合,必將給我國鋼鐵市場帶來商機,為鋼鐵行業調整產業結構、提高產品質量和研發新品種帶來重要機遇。 由于“一帶一路”發展戰略從法律層面上講,只是我國的一個倡議,并不具備國際協議所擁有的制度約束剛性,同時涉及全球65個國家44億人口、六種宗教信仰和不同的法律體系。不同的政治體制,不同的發展階段和發展速度,“一帶一路”給我國帶來巨大發展機遇的同時,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乃至風險。一是國家風險,表現為所在國政治動蕩、國家首腦更替帶來的政策更替、某些投資行為與所在國利益發生沖突等;二是法律風險,由于沒有采取有效的法律咨詢手段,對所在國法律了解不透,合同風險不能鎖定,導致糾紛不斷;三是既得利益集團風險,“一帶一路”沿線許多國家的政治是企業家政治,企業的利益就是國家利益,一旦觸及就會出現各種理由設置障礙;四是無序競爭風險,主要是我國“走出去”的企業在境外惡性競爭,“一窩蜂”現象難以避免;五是高成本風險,由于企業對“走出去”可行性研究不深不細,對所在國政治、法律、國情、市場、原燃材料、勞動力等資源以及勞資關系、建廠設計資料、索賠條例等方面,盡職調查不充分,獲取信息不對稱,往往把國內的辦法照搬到國外,邊建設邊修改設計,價碼不斷增加,導致建設成本普遍高于預期。而且,我國對民營企業在境外立項原則上不提供貸款支持,“走出去”的企業只能另辟他路,存在融資風險。 產品和投資“走出去”相結合 趙喜子認為,“一帶一路”戰略將是我國新常態下的重要的新的經濟增長點,對我國企業乃至全球企業將會產生重大商業影響,同時將對地緣政治,對美國、日本、印度、俄羅斯等彼此沖突的利益地區帶來重大影響。雖然“走出去”不一定能化解產能,化解產能不能只指望“走出去”,二者不能互為因果,但我國“走出去”的裝備制造業、建筑業、鋼結構產業、能源產業等都需要鋼鐵的支撐,我國鋼鐵產業將會加大“走出去”的步伐。 趙喜子強調,鋼鐵企業在“走出去”具體實施過程中,國家風險是第一位的。因此,一是應采取先易后難的方式,對國家關系相對穩定、政局穩定、法律健全、合作意愿強烈、合作系數高、風險小、有共同利益的雙贏項目優先予以考慮。二是堅持“一國一策”的原則,依據東道國認知水平、資源稟賦和經濟發展階段來選擇是否搞鋼鐵產業。三是克服過去只與現政權交往或只走“上層路線”的偏好,以防止政權更迭所帶來的不可控的國家風險。四是鋼鐵企業要根據自身情況,找準自身優勢,盡可能與所在國的企業合作合資,盡可能與產業鏈戰略聯盟合作,將產品“走出去”和投資“走出去”相結合,增強抗風險能力。五是要獲得政府的政策層面、金融和信息服務。如果目前我國對“走出去”的政策不作調整,仍然把過剩行業的國內政策照搬到國外,如果政府不提供相關服務,任憑我國企業在境外惡性競爭,最終企業都難以“走出去”,用企業家的話說“誰先走出去誰先死”,并不是危言聳聽。 |